通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通化县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通化县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通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化县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及《吉林省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吉商建〔2025〕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县域商业项目中央财政扶持资金420万元,严格按照《吉林省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吉商建〔2025〕3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投入使用。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以人口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备设施,鼓励连锁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1.改造乡(镇)集贸市场。在人口多、消费市场潜力大等具备条件的乡(镇)可改造1-2个集贸市场。乡(镇)大集改造参照执行乡(镇)集贸市场改造标准和要求。
(1)支持内容。主要补助地面硬化、厅棚、水电、集贸市场辅助道路系统及消防设施、停车设施、服务设施改造升级,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对食品、服装、日用品、农资等销售合理分区。设立公益性农产品销售区,为农民自产农副产品交易提供便利。乡(镇)集贸市场应按照《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CJJ/T87)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应达到相应标准。
(2)改造要求。乡(镇)集贸市场改造,应通过招标或专家评审优先选择下沉供应链的大型商贸流通法人企业。县政府也可支持乡(镇)政府按公益性市场要求投资改造。项目选址优先考虑使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项目已支持的现有封闭、半封闭市场、或人流、商流、信息流充沛的乡(镇)集市。
(二)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
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1.改造1-2个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人参主产区,以人参商品化预处理中心为主,可改造1-2个人参商品化预处理中心。非人参主产区,可在县城改造不超过1个,每个乡(镇)改造数量不超过1个。
(1)支持内容。人参或其它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重点支持作业场地建设改造、服务功能升级两类改造项目。其中,作业场地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补助室内简易装修、实现不同商品和服务类型分区作业;对仓库进行冷藏及通风储藏改造;根据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对地面进行硬化改造,配备消防安全、污水处理等相关的设施。服务功能升级,主要补助购买电脑、打印机、装卸等设备设施;配备中(小)型清洗机、烘干机、打包机、粉碎机、真空塑封机等初级人参或其它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设备设施;出入库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
(2)改造要求。人参与其它农产品商品化货预处理中心,通过招标或专家评审优先选择具备条件的优势人参流通法人企业和下沉供应链的电商、物流、供应链和邮政、供销等具备条件的法人企业承办。项目选址应根据人参与其它优势农产品产地分布情况确定。在县城改造的,应优先选择具备条件的人参集散地或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具有较大规模物流仓储能力的县城综合商贸中心等地;在乡(镇)改造的,综合考虑使用具备条件的人参集散,集贸市场或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等项目已支持的、符合运营服务条件的现有场地及设备设施。
2.支持农产品上行。人参与其它农产品上行项目包括:渠道体系建设、品牌体系建设等项目。每年可组织或参加省内外线下农商互联、产销对接等拓展人参与其它农产品上行渠道的促销活动。支持对人参与其它优势特色农产品申请资质认证和商标注册。
(1)支持内容。人参与其它农产品线下促销活动主要补助与线下农商互联、产销对接等促销活动相关的筹备、组织及实施期间的相关费用。人参与其它农产品品牌建设主要支持申请区域公共品牌、“两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食品生产许可证(SC)等资质认证和商标注册。
(2)活动要求。农商互联、产销对接等线下人参等农产品促销活动,优先选择有意愿参与的电商供应链企业、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等法人企业承办。农商互联、产销对接等线下促销活动销售产品20%以上为我省人参及其制品、70%以上为本地其它农产品,无偿销售脱贫村、脱贫户自愿出售产品。品牌体系建设按招标或专家评审等正规流程优先选择人参流通企业或产供销一体化、大型商贸流通、电商供应链等法人企业承办。
(三)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业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业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1.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在县城、乡镇、本县风景名胜区的传统商贸流通企业或综合体、大中型超市,公路沿线服务区建设改造人参数字化销售专区(柜)。
(1)支持内容。主要补助配备数字化触摸查询一体机、智能自动售货机、二维码等人参品牌产品链接数字化幕墙、简易人参样品展柜(详见附件1)等。其中,数字化人参销售专区(柜)配备的触摸查询一体机的查询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参宣传片,与人参相关的检验检测信息,京东、拼多多等平台网店销售的省内人参品牌产品等信息。
(2)改造要求。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应通过招标或专家评审优先选择具有人参供应链整合能力的商贸流通法人企业承办。开展人参数字化销售专区(柜)改造的传统商贸流通企业,须承诺为人参展示促销5年以上、且5年内须按县政府要求随时更新内容。项目选址由传统商贸流通企业根据经营场所合理规划。对符合条件、申请开展人参数字化销售专区(柜)改造的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县政府予以支持。
二、时间进度安排
(一)组织启动阶段(2025年2月-2025年3月)
1.制定方案。制定通化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开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实施。
2.正式启动。对各项目开展遴选及招投标手续,选择相应承接企业。
(二)重点实施阶段(2025年4月-2025年12月)
完成乡镇集贸市场改造;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改造;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改造;农产品上行体系建设;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按照商务部等三部委明确的5个支持方向、全面完成“三个覆盖”和“7项约束性指标。
(三)整改提升阶段(2026年1月)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全部实施完成后,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6年2月)
依据国家及省级要求,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指标完成情况、
绩效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总结,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形成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完善的经验模式,为绩效评价做好准备工作。
2025年4月18日印发
通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初审:张静
复审:马艳华
终审:李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