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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验收

作 者:高洋 来 源:县环保局 时 间: 2016-12-06

 行政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类事项信息

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验收

办理部门

通化县环境保护局

办理地点

通化县环境监察大队

联系电话

0435-5788655

监督电话

0435-5788655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时限依据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十四

审批程序

申请—受理—材料审核—核准—项目验收

前提条件

建设完成

法律法规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十一

 

申报材料

(一)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或调查报告;

  (二)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或调查表;

  (三)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

 

权力运行流程图

建设项目验收流程图

服务表格

附件: 申请表1.docx

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事项常见问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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