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办公自动化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办事服务>办事指南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作 者:赵微 来 源:县气象局 时 间: 2016-12-06

 行政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类事项信息


事项名称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办理部门

通化县气象局

办理地点

通化县政务大厅

联系电话

15526629017,15526629103

监督电话

0435-5239739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时限依据

中国气象局第9号令《施放气球管理办法》

审批程序

申请-受理-材料审核-核准-发放核准书

前提条件

1.具有施放气球资质证;

2.申请材料真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3.施放环境、施放期间的气象条件符合施放要求。

法律法规

1.《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2.《施放气球管理办法》

3.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申报材料

 

1.施放气球作业原件及复印件;

2. 从事施放活动单位的《施放气球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作业人员的施放气球资格证

 

权力运行流程图

附件: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活动审批流程图

服务表格

附件: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活动审批申请表(空白)

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活动事项常见问题

 

 

[ 纠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