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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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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通化县气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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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通化县政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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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5526629017,15526629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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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435-5239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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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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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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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依据 |
中国气象局第21号令《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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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程序 |
申请-受理-材料审核-核准-发放核准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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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条件 |
1.设计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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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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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报件明细 1、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复印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设计单位资质证和人员资格证(复印件); 4、施工单位(土建及防雷专业)资质证和人员资格证(复印件); 5、防雷装置施工图纸(电子版); 6、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表。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报件明细 1、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复印件) 2、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3、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表; 4、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和符合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使用要求的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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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运行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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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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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