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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作 者:赵微 来 源:县气象局 时 间: 2016-12-06

 行政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类事项信息


事项名称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办理部门

通化县气象局

办理地点

通化县政务大厅

联系电话

15526629017,15526629103

监督电话

0435-5239739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时限依据

中国气象局第21号令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审批程序

申请-受理-材料审核-核准-发放核准书

前提条件

1.设计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资格;
2.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法律法规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申报材料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报件明细

1、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复印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设计单位资质证和人员资格证(复印件)

4、施工单位(土建及防雷专业)资质证和人员资格证(复印件);

5、防雷装置施工图纸(电子版)

6、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表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报件明细

1、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复印件)

2、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3、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表;

4、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和符合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使用要求的证明文件。

权力运行流程图

附件: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审批流程图

附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审批流程图

服务表格

附件: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表(空白)

附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表(空白)

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事项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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