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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6年度集体及非林采伐计划的通知

作 者:于波 来 源:县林业局 时 间: 2026-09-29

关于印发2026年度

集体及非林采伐计划的通知

 

通县林字〔2026〕69号

 

各乡镇综合服务中心,东宝新村街道办事处,英额布水库:

        根据通化县“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按各乡镇森林资源和可采资源比例及各地实际需要,将2026年度集体及非林采伐计划下达至各乡镇。现就乡镇集体林采伐计划分配、组织调查设计等工作要求如下:

        一、优先安排农民生产生活急需木材、危及人身安全和灾害木的树木采伐;根据检疫部门提供的检疫报告和意见,优先解决森林病虫害木采伐。

        二、剩余采伐计划由乡镇林业管理部门根据森林资源档案,按各村可采资源的起源、森林类别、采伐类型占全乡镇的比例及实际需要将计划分解到村,各村根据森林资源档案、现地实际和林权所有者经营意愿,按可采资源的起源、森林类别、采伐类型分解到林班、小班及林权所有者。

        具体分配原则:一是主伐按林龄由高向低排序;二是抚育采伐按郁闭度、经营密度和间隔期由高向低排序;三是低产低效林改造按郁闭度、单位面积株数和蓄积量等由低向高排序。

        三、采伐计划经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在乡镇、村公示无异议后实施。

        四、采伐计划不允许结转;各单位按照权属、起源、森林类别、采伐类型的各分项计划不得串换使用。

        五、各乡镇、村禁止以绿化、苗木、赞助费等任何名义乱收费,一经发现,采伐计划收回。

        六、在确保森林火灾风险可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防控等前提下,零星分布、不影响目标树生长的枯立木、病腐木、风倒风折木、霸王树等作为自然生态的一部分,一般不予清理。天然林抚育时,确实影响目标树生长、确需清理的枯立木、病腐木、风倒风折木、霸王树等在定位GPS点、留存影像照片等资料的前提下可以结合现地实际进行采伐调查设计,在调查设计说明书中应对清理采伐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作出专题说明,同时详细说明清理的树种、株树、蓄积量、出材量等情况,并提交GPS定位点、影像照片等资料。

        七、各单位要严格按《吉林省林木采伐调查设计技术细则(试行)》[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二0二六]进行设计,保证调查设计质量,杜绝采大留小、采好留坏现象;严格依照调查设计进行采伐作业,各乡镇主管林业部门需安排专人,负责对所有采伐设计小班进行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超采、盗采以及滥采等违规行为。切实加强伐区监督管理和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提高伐区作业质量,伐区未经验收合格严禁销售木材。

        八、林权所有者上年度有涉林违法行为的不予分配采伐计划。

        九、全面停止重点区域皆伐作业:铁路两侧各100米、公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干线两侧各50米以内的森林;在此范围内有山脊的,以第一层山脊为界。

        十、禁止采伐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依据《吉林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规定,“确定树龄在八十年以上不满一百年的树木作为古树后备资源,予以保护管理。”。

        十一、办理采伐证截止时间2026年12月15日。

        附件:通化县2026年度集体及非林采伐计划表.xls

 

通化县林业局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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