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崔杨主持召开县政府2026年第7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吉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并专题研究部署集中整治相关工作。
就贯彻落实好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及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指示精神,崔杨强调,要强化思想铸魂,聚焦党政正职、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和关键岗位干部,常态化抓好教育培训,用好正反典型,做好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要始终站稳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的立场,坚决摒弃急功近利、短视思维,不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确保谋划推进的各项工作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要开展“回头看”排查,对前期排查梳理的问题清单、整改台账逐项复核核验,逐条核查整改成效、销号成效,确保存量问题清仓见底、整改不走过场、不反弹回潮。要突出履职导向,把正确政绩观体现到全县各项重点工作中,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以实实在在的业绩取信于民。
崔杨指出,《吉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的出台,为我县规范基层执法、厘清县乡权责、完善执法机制提供了法定依据。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法治履职意识,逐条对标、精准掌握执法工作要求,全面明晰自身法定权责。要守牢执法边界,严格对照《条例》规定,结合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依法将法定执法事项、县政府赋权承接事项全部纳入本级履职清单。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扛起行业指导、专业支撑、案件协同、行业兜底职责,及时回应、妥善解决基层执法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司法局要切实履行行政执法监督主责,常态化规范执法行为、化解执法争议、纠治执法偏差,持续规范全县执法秩序。要提升治理效能,依据《条例》制度设计,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同向发力。要以《条例》为刚性约束,全面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坚决杜绝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切实把法规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实效。
崔杨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修订出台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更高站位、更强自觉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要强化制度执行,对照办法明确的追责情形,全面梳理排查我县存在的薄弱环节。对巡视巡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指出的问题,必须真改实改,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要健全长效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就做好集中整治工作,崔杨要求,各位分管副县长要压实领导责任,对上级反馈问题亲自盯办。要对照问题台账逐项对账盘点,下沉一线实地核验整改实效,坚决杜绝纸面整改、虚假销号,全力扭转部分领域“尚需发力”的评价局面。要攻坚重点领域,深挖背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规范线索移送流程,做到线索及时移交、协同联合核查。要坚持举一反三,把个案整改与系统治理结合起来,持续聚焦惠民政策落实、民生资金发放、公共服务供给等群众关切的重点环节,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