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5日上午,我县在东宝中学报告厅隆重召开2016年公租房分配大会。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我县207户住房困难低保家庭领取到一份特殊的新年礼物,圆了他们期盼已久的住房梦。副县长王晓刚、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监察局、县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县民政局、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出席活动。 副县长王晓刚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即将喜迁新居的广大市民表示祝贺,并指出,公租房公开摇号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住有所居、老有所养、若有所帮的具体实践,是县委、县政府低收入家庭关心爱护的结果,是党的优惠政策惠及民生的结果。

副县长王晓刚指出,公租房建设工程,是一项意义深远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是政府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的职能体现。在公租房建设中,县委、县政府积极落实住房保障机构、人员及资金,大力推进公租房建设,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在分配上,严格执行《通化县2016年公租房分配实施方案》,坚持“政府主导、按份共有”的原则,切实保护低收入家庭合法权益。2008年我县首批分配入住96户,2010年分配入住127户,2013年分配入住386户,2014年分配入住236户,2016年分配入住207户。经过近几年的公租房建设,解决了我县1052户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还有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在翘首以待、盼迁新居。加快推进公租房建设不仅是广大低收入家庭的热切企盼,也是构建和谐通化县的必然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通过房屋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办法逐步解决县城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让更多的低收入家庭早日入住新居,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享受到更多、更大的优惠政策。 为体现摇号活动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本次公租房分配邀请县公证处的同志现场操作。在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和公证部门的公证下,由申购对象现场抽取房屋卡号,由县公证处公证员对摇号结果依法进行现场公证,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彰显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分配原则。

通过有序操作,完成公租房分配207套,分别分布在茂盛家园、山水华城、桂林山水城和河南新村等小区。这次分配的公租房,房屋已基本装修,每户交纳1.1万元,按房屋价格折算面积,产权实行按份共有,既解决了低收入家庭住得上的问题,又确保了低收入家庭住得起、住得舒适。
(县住建局 张耀方 石连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