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吉林省残联《关于规范实施“阳光家园计划”认真做好残疾人托养服务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通化县残联现面向社会公开征召提供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机构。
一、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内容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是为处于就业年龄段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通过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以及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社会服务。
残疾人托养服务分为:寄宿制托养服务、居家托养服务和日间照料服务。
二、残疾人托养服务人数
2026年通化县残疾人托养服务共有95人。
三、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参选基本条件
1.通化市辖区内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要求具备养老服务、残疾人托养服务资质。
2.依法注册登记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运营资金有保障,信用状况良好,未出现重大事故。
3.根据服务对象和内容,按照专、兼职结合原则设有相应岗位。专职管理人员配备不低于1名,专业技术岗人员配备不低于2名,其他服务岗人员不低于3名,要熟悉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掌握残疾人托养的相关知识,为残疾人提供专业服务。
4.有固定办公场所,有档案管理,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残疾人托养服务相关规定,并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四、报名时间
2026年3月16日至3月20日
五、报名地点
通化县残疾人联合会教就部,来时请携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报名表、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机构简介、服务机构人员名册、办公场所、设施等相关印证资料。
联系人:刘威威
联系电话:0435-5222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