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人民政府土地农用地转用预公告
通县征地预告﹝2025﹞7号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及用途
1.项目名称:通化县人民政府2025年第8批次用地
2.拟转用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1.转用土地范围:该批次拟转用土地位于通化县快大茂镇快大茂村,具体范围以最终确定的勘测定界图为准。
2.转用土地目的:拟用于商业服务业项目开发建设。
三、拟用地面积
拟用地总面积0.5006公顷,为快大茂村集体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最终调查结果为准。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送达张贴后,县自然资源局会同通化县快大茂镇人民政府,快大茂村村民委员会以及相关部门,对拟转用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以及对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请被转用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地上物产权人和其他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并对拟转用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送达张贴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2.本公告在拟转用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张贴发布,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拟转用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次转用行为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向通化县人民政府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没有异议。
通化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