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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县2024年造林绿化工作方案

作 者: 来 源:通化县林业局 时 间: 2024-04-19

通化县2024年造林绿化工作方案

 

        按照《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全县国土绿化工作,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确保第三个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行动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绿化祖国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的重要要求,持续增加绿色资源总量,让绿色发展成为最鲜亮的底色,为推动通化县高质量发展打牢生态基础。

  二、任务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省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以加快建设美丽通化县为目标,为城乡居民提供良好的人居生态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生态保障。

  (一)山上造林

        完成三北工程区造林13806.9亩,其中迹地更新13662.7亩、森林督察整改造林144.2亩;完成补植补造43542亩,其中:2020年迹地更新补贴1503.2亩、2021年迹地更新6331亩、2022年迹地更新14592亩、2023年迹地更新13648.7亩,2022年人工造林480亩、2023年人工造林34.5亩,审计署审计整改宜林地造林257.01亩,参地还林6696亩。

  (二)四旁绿化美化

  完成补植巩固村屯绿化301个,其中:重点补植村屯18个、百村示范—绿美村屯1个;完成县级以下公路重点补植42.3公里;江河绿化重点补植21.7公里。

  (三)县城绿化美化

  以进一步提升城区绿化水平为指导,完成同德路、团结路、河堤路补植(乔木200株,花灌木50000株)工作。

  (四)义务植树

  完成义务植树50万株,义务植树基地10个150亩。

  三、相关标准

  (一)苗木标准:山上造林用红松四年生换床苗,不低于二级;红松大苗不低于1米,主侧枝粗壮,冠幅完整,无枯枝、无机械损伤,根系发达,无病虫害,须带土坨,土坨直径为其地径的8-10倍,厚度为土坨直径的4/5以上;水曲柳苗木不低于二级。四旁树针叶树高1.5米以上,阔叶乔木胸径3厘米以上、苗高2米至2.5米截干;花灌木冠幅要达到60厘米以上。

  (二)栽植标准:山上造林(红松)初植密度≥111株/公顷,坑径40*40*30(厘米)。红松大苗坑径 50*50*40(厘米) ,四旁树坑径80*80*60(厘米)。

  (三)成活标准:山上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保存率达到80%以上;四旁绿化成活(保存)率均达到98%以上。

  四、相关要求

  按照国家、省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要求,严格执行《吉林省营造林工程管理规定(试行)》,必须在林地范围内落实造林用地,坚决防止发生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

  (一)山上造林

  1.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要求施工,达到初植密度和苗木标准。按照省市林长制考核要求,各造林小班要使用良种苗木。

  2.采伐迹地更新继续实行更新“保证金”制度,更新率必须达到100%;所有造林小班严禁林粮间作。

  3.对照工作任务,对未达标的地块,要全面进行补植补造。特别是审计署审计整改宜林地造林,由于面积小并且分散,要及时开展现地调查,做好补植补造工作。

  4.持续开展林地清收还林。乡镇作为资源管护责任主体,要结合“林长制”的实施,切实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大清查、大排查等形式,及时收回被侵占的林地并还林。

  5.要按照设计要求适时抓好幼林抚育,保证幼林抚育次数。

  6.调整优化林分结构,要本着适地适树的原则,根据立地条件,大力营造以红松为主,云杉、落叶松、水曲柳、胡桃楸、黄菠萝等树种为辅的乔木林。

  (二)四旁绿化

  1.村屯绿化:在巩固原有的绿化基础上,提高绿化总量和质量,村屯内绿化要提高绿化品位,由单一乔木向乔灌结合,花草结合,以及绿化、美化、净化、香化相结合。在主街道和巷道绿化的基础上,房前屋后栽植果树,庭院摆放盆栽花卉。要突出抓好街道两旁、绿化景点栽植草本花卉的绿化美化工作。村屯做到绿化无死角,村屯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百村示范—绿美村屯”35%以上)。要制定绿化管护奖惩措施或村规民约,落实管护责任。

  2.道路绿化:在县乡村公路两侧因地制宜栽植乔、灌、花、草,对新修水泥路及缺苗断条路段,要全面实施新植或补植。同时本着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相结合的原则,将墙体、堤坝、岩石裸露山体搞好立体绿化。

  3.江河绿化:要本着坝前压柳、坝后植树的原则,对缺苗断条段实施全面补植,对河堤新修路段要因地制宜全面绿化,同时要巩固好埋干压柳取得的成果,做到既增强河堤防护效能,又提升绿化美化效果。

  4.县城区绿化:要重点提升品位转变,以绿地提档升级工程为主,从重建设到建、管、养并重转变,整体推进城区绿化美化。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做好今年的造林绿化工作,各级林长要根据工作职责,深入包保区域开展工作,带动全县造林绿化全面开展。各部门要密切合作,落实任务,分工负责。住建局要抓好县城绿化工作。交通局负责抓好县级以上公路绿化工作,特别是要抓好通梅公路绿化补植工作。水利局要全力抓好江河绿化工作。各乡镇要与相关部门搞好协调,全面抓好造林绿化任务。落实责任,实行包保,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为做好造林绿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林业有限公司要做好场区的绿化美化工作。林业局要组织技术人员做好造林绿化全过程的指导。绿委成员要开展调查研究,注重解决好造林绿化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抓住有利时机,带动和引导各乡镇(场)适时掀起造林绿化高潮,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今年的各项造林绿化任务。

  (二)广泛宣传,增强生态建设意识

  结合开展第三个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行动和通化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充分利用电视、微信、宣传单、警示牌、宣传手册等各种宣传形式,广泛造林绿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特别要着力宣传大规模国土绿化对改善环境的作用,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认识、讲政策、讲典型、讲经验,形成良好氛围,把宣传国家的相关政策深入到千家万户,让全社会都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建设。

  (三)积极准备,全面落实各项任务

  2024年是落实第三个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行动的关键一年,造林绿化工作任务繁重,因此,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合理安排,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要搞好任务落实。依据县政府印发的造林绿化任务,认真做好地块分解,逐地块逐地段落实,明确任务。二要搞好施工作业设计。要体现准确、科学、规范、合理的要求,确保设计质量。三要做好苗木准备工作。加强苗木质量管理,苗木必须具备“两证一签”,使用良种壮苗,坚决控制等外苗、病苗、疫苗,未经引种试验的品种苗、不合格苗木上山造林或绿化,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四要认真搞好施工指导。乡镇干部及技术人员要分片包保,深入造林绿化第一线,精心组织,搞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及时解决造林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达到质量标准。五要抓好道路两侧山体裸露地造林。各乡镇要将辖区内道路两侧沙挖土方或弃料场造成的山体裸露地(必须是林地)实施生态修复,达到应绿尽绿。六要加强放牧管理,切实保护林木所有者合法权益,各乡镇要加大巡护力度,严防放牧毁林。

  (四)应用科技,促进结构调整

  各乡镇(公司)要加大林业科技推广力度,一要抓好实用技术的推广使用,使其真正发挥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二要组织好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五)依法管理,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

  认真贯彻实施《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落实好造林绿化、抚育管护、志愿服务等尽责形式,把义务植树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实施山上造林、城乡绿化等造林绿化工程,带动全县造林绿化大发展。继续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认真执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依法管理义务植树工作。各乡镇要组织乡(镇)直机关、团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构建人人爱绿、护绿,积极参与林业建设的良好氛围。

  (六)严格考核,实行激励约束机制

  造林绿化工作纳入《通化县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考核,根据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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