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
为规范和加强吉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财政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6]85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意见》(吉政发[2009]5号)等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我们制定了《吉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吉林省财政厅
2019年11月11日
关于印发《吉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金【2019】88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