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报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项目的通知》(吉商建发〔2024〕27号)及《吉林省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吉商建发〔2025〕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通化县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文件,按照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拟对人参及其他农产品上行项目和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的承办企业进行资金拨付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24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向通化县商务局反映。
联系电话0435-5221501。
(此件公开发布)
通化县商务局
2026年3月20日
初审:李祉潼 复审:马艳华 终审:李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