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吉商建发〔2025〕3号)文件精神,结合通化县实际,我县于2025年4月26日组织开展了通化县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人参预处理中心改造项目的公开遴选工作,确定吉林省宣上医长白人参产业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承办单位之一。2026年3月4日,吉林省宣上医长白人参产业有限公司正式向我局提交了《吉林省宣上医长白人参产业有限公司关于人参商品化预处理中心改造项目的弃标申请》,声明受市场环境急剧变化导致经营战略调整,继续推进该项目已不具备可行性与经济性,恳请自愿放弃中标资格。鉴于此,我县接受该单位弃标申请,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后续将进行该项目重新遴选工作。
特此公告。
通化县商务局
2026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初审:李祉潼 复审:马艳华 终审:李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