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通化县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通化县县域商业发展,进一步发挥县域商业建设对乡村振兴的作用,推动农村经济新一轮发展,根据吉林省商务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吉林省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吉商建〔2025〕4号)精神,结合通化县实际,公开遴选通化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单位。现将公开遴选通化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及建设标准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1. 改造乡(镇)集贸市场。在人口多、消费市场潜力大等具备条件的乡(镇)可改造1-2个集贸市场,全县范围计划改造3个乡(镇)集贸市场。
(1)支持内容。主要补助地面硬化、厅棚、水电、集贸市场辅助道路系统及消防设施、停车设施、服务设施改造升级,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对食品、服装、日用品、农资等销售合理分区。设立公益性农产品销售区,为农民自产农副产品交易提供便利。乡(镇)集贸市场应按照《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CJJ/T87)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应达到相应标准。
(2)补助资金。每个乡(镇)集贸市场可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的标准给予支持,但补助上限不超过50万元;对市场主体缺位、乡(镇)急需改造的,县政府可补助乡(镇)政府按照公益性市场标准进行改造,但补助额度或比例不变。安排资金150万元。
(3)改造要求。乡(镇)集贸市场改造优先选择下沉供应链的大型商贸流通法人企业。县人民政府也可支持乡(镇)政府按公益性市场要求投资改造。项目选址优先考虑使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项目已支持的现有封闭、半封闭市场,或人流、商流、信息流充沛的乡(镇)集市。
(4)建设时限。2025年4月-2025年12月
二、评审资料
1.申报单位提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明确项目投资额,工程类需提供2、3、4,货物类需提供采购明细);
2.申报单位提供施工图(如涉及工程类);
3.申报单位提供效果图(如涉及工程类);
4.申报单位提供工程量清单(如涉及工程类);
5.评审保证金支付凭证。
三、论证程序
(一)遴选公告发布。本次遴选公告在通化县人民政府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栏发布。发布网址:http://www.tonghuaxian.gov.cn/xw/zt/jsxd/。
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1日9时00分。申报材料递交地址为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与亚泰大街交汇新星宇商誉A1栋1507。
(二)论证。通化县商务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项目遴选工作,出具评审结果。
(三)公示。通化县商务局根据项目评审结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果公示。
(四)费用。本次评审保证金为项目总投资额的1.5%,待评审结果公示后,评审通过单位评审保证金直接转为评审服务费,未通过单位保证金退还。
四、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遴选人信息
名称:通化县商务局
地址:通化县
项目联系人:李祉潼
联系方式:1504351982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百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商誉A1栋1507
项目联系人:从经理
联系方式:15604319957
通化县商务局
2025年6月2日
初审:李祉瞳
复审:马艳华
终审:李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