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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通化县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作 者:张静 来 源:通化县商务局 时 间: 2025-04-21

关于公开遴选通化县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通化县县域商业发展,进一步发挥县域商业建设对乡村振兴的作用,推动农村经济新一轮发展,根据吉林省商务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吉林省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吉商建〔2025〕4号)精神,结合通化县实际,公开遴选通化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单位。现将公开遴选通化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及建设标准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1. 改造乡(镇)集贸市场。在人口多、消费市场潜力大等具备条件的乡(镇)可改造1-2个集贸市场,全县范围计划改造3个乡(镇)集贸市场。

  (1)支持内容。主要补助地面硬化、厅棚、水电、集贸市场辅助道路系统及消防设施、停车设施、服务设施改造升级,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对食品、服装、日用品、农资等销售合理分区。设立公益性农产品销售区,为农民自产农副产品交易提供便利。乡(镇)集贸市场应按照《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CJJ/T87)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应达到相应标准。

  (2)补助资金。每个乡(镇)集贸市场可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的标准给予支持,但补助上限不超过50万元;对市场主体缺位、乡(镇)急需改造的,县政府可补助乡(镇)政府按照公益性市场标准进行改造,但补助额度或比例不变。安排资金150万元。

  (3)改造要求。乡(镇)集贸市场改造优先选择下沉供应链的大型商贸流通法人企业。县人民政府也可支持乡(镇)政府按公益性市场要求投资改造。项目选址优先考虑使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项目已支持的现有封闭、半封闭市场,或人流、商流、信息流充沛的乡(镇)集市。

  (4)建设时限。2025年4月-2025年12月

  (二)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市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2.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建设改造。人参主产区,以人参商品化预处理中心为主,可改造1-2个人参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全县范围计划改造2个人参商品化预处理中心。

  (1)支持内容。商品化预处理中心重点支持作业场地建设改造、服务功能升级两类改造项目。其中,作业场地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补助室内简易装修、实现不同商品和服务类型分区作业;对仓库进行冷藏及通风储藏改造;根据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对地面进行硬化改造,配备消防安全、污水处理等相关的设施。服务功能升级,主要补助购买电脑、打印机、装卸等设备设施;配备中(小)型清洗机、烘干机、打包机、粉碎机、真空塑封机等商品化预处理设备设施;出入库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

  (2)建设改造要求。项目选址应根据优势农产品产地分布情况确定。在市域内改造的,应优先选择具备条件的农产品集散地或市级物流配送中心、具有较大规模物流仓储能力的综合商贸中心等地;在乡(镇)改造的,综合考虑使用具备条件的农产品集散,集贸市场或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等项目已支持的、符合运营服务条件的现有场地及设备设施。

  (3)补助标准。人参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可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补助总额不超过12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安排资金170万元。

  (4)建设时限。2025年4月-2025年12月

  (三)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业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业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3.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在县域内、乡镇及本市风景名胜区的传统商贸流通企业或综合体、大中型超市,G331公路沿线有关服务区建设改造人参数字化销售专区(柜),拟安排项目资金10万元。

  (1)支持内容。主要补助配备数字化触摸查询一体机、智能自动售货机、二维码等人参品牌产品链接数字化幕墙、简易人参样品展柜等。其中,数字化人参销售专区(柜)配备的触摸查询一体机的查询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参宣传片,与人参相关的检验检测信息,淘宝、京东、拼多多等平台网店销售的省内人参品牌产品等信息。

  (2)补助资金。单个人参数字化销售专区(柜)可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的标准给予支持,但补助上限不超3万元。安排资金10万元。

  (3)建设改造要求。开展人参数字化销售专区(柜)改造的传统商贸流通企业,须承诺为人参展示促销5年以上、且5年内须按市政府要求随时更新内容。项目选址由传统商贸流通企业根据经营场所合理规划。

  (4)建设时限。2025年4月-2025年12月

  二、评审资料

1.申报单位提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明确项目投资额,工程类需提供2、3、4,货物类需提供采购明细);

2.申报单位提供施工图(如涉及工程类);

3.申报单位提供效果图(如涉及工程类);

4.申报单位提供工程量清单(如涉及工程类);

5.评审保证金支付凭证。

 

  三、论证程序

   (一)遴选公告发布。本次遴选公告在通化县人民政府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栏发布。发布网址:http://www.tonghuaxian.gov.cn/xw/zt/jsxd/。

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26日9时00分。申报材料递交地址为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与亚泰大街交汇新星宇商誉A1栋1507。

  (二)论证。通化县商务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项目遴选工作,出具评审结果。

  (三)公示。通化县商务局根据项目评审结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果公示。

  (四)费用。本次评审保证金为项目总投资额的1.5%,待评审结果公示后,评审通过单位评审保证金直接转为评审服务费,未通过单位保证金退还。

  四、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遴选人信息

  名称:通化县商务局

  地址:通化县

  项目联系人:张静

  联系方式:1394451239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百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商誉A1栋1507

  项目联系人:从经理

  联系方式:15604319957

 

 

 

通化县商务局

2025年4月21日

初审:张静

复审:马艳华

终审:李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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