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通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县2023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23]5号)文件内容,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程,计划对对符合拨付条件及合同约定的项目给予补贴:
一、乡镇集贸市场改造项目
计划向大泉乡人民政府、四棚乡人民政府、英额布镇人民政府、西江镇人民政府、快大茂镇人民政府、兴林镇人民政府、吉林嘉宇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计划拨付315万元。
二、数字赋能服务
计划向成都映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拨付56.9252万元。
三、农产品上行建设
计划向吉林省量点科技有限公司拨付44.47万元。
以上资金拨付按照验收合格后的金额为准。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通化县商务局反应。联系电话0435-5221501。
通化县商务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