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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的通知

作 者:王安仕 来 源:通化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时 间: 2022-08-22

  为深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的通知》(吉乡振[2022]49号)要求,我县将继续执行原有国定补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实施雨露计划补助,结合《吉林省雨露计划工作指南》和“四个一”工作管理机制,现就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8月10日8月20日。各乡镇、经开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雨露计划工作,全面开展入户政策宣传和摸排工作,精准确定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对象,确保准确无漏报。 

  (二)核查公示:8月21日10月31日。乡镇、经开区要教育部门提供的中、高职脱贫家庭学生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学籍信息,联合对本地初、高中毕业生升学情况逐一进行筛查通过采取连线视频、微信留言、在线截图等多种手段方式,帮助学生取得就读证明,并填写2022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和2022年秋季雨露计划补助发放台账(详见附件2),填写完成后经党政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于9月2日前报送至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补助对象确定完毕,由所在乡镇、村分级分别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期不少于10天 

  (三)发放录入:11月1日至11月5日。对公示无异议的补助对象,经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履行完相关程序后协调财政局实施补助,补助资金以一卡通(折)形式及时足额补助到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各乡镇、经开区建立工作台账,做好发放确认工作。同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到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 

  (四)总结验收:11月6日至11月20日。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对秋季学期补助情况开展全方位查验,重点查看工作部署、台账建立、公示公开、发放确认等环节。各乡镇、经开区同时开展对村抽查验收全覆盖,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整改。 

  二、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经开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抓好工作落实,严格执行国家雨露计划政策要求。开展脱贫家庭和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学籍筛查工作,精准确定补助对象,逐个信息进行复核,主动帮助学生对接中高职学校,开具学习证明,让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全部获得政策支持,做到应补尽补。 

  (二)细化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及时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并形成会议记录,建立学期补助台账要将执行和落实的每一个环节做实、做细,确保申请人员信息准确,无错报、漏报现象。 

  (三)坚持从严考评。雨露计划工作继续纳入乡镇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评体系。各乡镇、经开区要充分发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作用,将工作落实到位,政策宣传到位,真正做到底数清楚、责任清楚、发放时间清楚、领收对象清楚。对出现政策执行有误、工作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乡镇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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