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的通知》(吉乡振〔2022〕2号)要求,精准瞄准农村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按照原有国定标准,继续对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实施雨露计划补助。按照《吉林省雨露计划工作指南》和“四个一”工作管理机制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农村建档立卡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和脱贫家庭子女在校接受中、高职教育,且在教育部、人社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的人员。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二、补助标准
农村建档立卡监测帮扶对象和脱贫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按每人每学期1500元标准补贴,以一卡通(折)等方式直补到脱贫家庭或监测户。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1月15日至2月15日。各乡镇、经开区要将雨露计划补助政策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由党委、政府统筹安排部署,全面开展入户政策宣传和摸排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监测帮扶对象和脱贫户知晓率达到100%。在此期间,各乡镇、经开区要灵活掌握工作进度,政策宣传同时认真仔细进行筛查工作,2022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筛查表(详见附件1)由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后,扫描PDF于2月13日下班前报送至县乡村振兴局。
(二)审核公示:2月16日至4月30日。各乡镇、经开区要利用教育部门提供的中、高职贫困学生学籍信息,联合对本地初、高中毕业生升学就业情况逐一进行筛查,同步组织所辖各村对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返校学习的贫困家庭中、高职学生开展逐户摸底排查,通过采取连线视频、微信留言、在线截图等多种手段方式,帮助学生取得学籍证明,共同精准确定补助对象,为后续补助奠定基础。补助对象确定后,其所在的乡镇、经开区要组织开展乡(镇)、村两级公示,每级公示期不少于10天,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发放录入:5月1日至31日。对公示无异议的补助对象,将补助材料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后实施补助,补助资金以一卡通(折)形式及时足额补助到脱贫家庭和监测户家庭。随即各乡镇、经开区建立补贴工作台账,做好发放确认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到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
(四)总结验收:6月1日至30日。县乡村振兴局将对春季学期补助情况开展全方位查验,重点查看动员部署、工作推进、补助发放、台账建立、发放确认等环节,对发现问题的进行全县通报,对政策落实打折扣、失职渎职行为的而造成的错报、漏报现象将移交纪委监委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乡镇和村要高度重视起来,及早动员部署,精准确定补助对象,主动帮助学生对接中、高职学校,开具学习证明,切实让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及时获得补助支持,实现应补尽补。
(二)程序严谨,环节细致。严格执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及时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并形成会议记录,建立学期补助台账。县乡村振兴局将开展一次明察暗访,各乡镇、经开区要将执行和落实的每一个环节做实、做细,确保申请人员信息准确,无错报、漏报现象。
(三)强化监管,严格考评。各乡镇、经开区要将“雨露计划”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出现政策执行有误、工作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