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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的通知

作 者:王志建 来 源:通化县乡村振兴局 时 间: 2021-08-12

  各乡镇、经开区: 

  深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的通知通市乡村振兴〔2021〕5)要求,2021年秋季学期起,在脱贫过渡期内继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实施雨露计划补助基础上,补助范围扩展至农村建档立卡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按照《吉林省雨露计划工作指南》和“四个一”工管理机制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农村建档立卡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和脱贫家庭子女在校学习,且在教育部、人社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二、补助标准 

  农村建档立卡监测帮扶对象和脱贫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按每生每学期1500元标准(春秋学期各补一次,即每学年3000元),以一卡通(折)等方式直补到脱贫家庭。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8月10日至8月20日。各乡镇、经开区要将雨露计划补助政策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由党委、政府统筹安排部署,全面开展入户政策宣传和摸排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监测帮扶对象和脱贫户知晓率达到100%。在此期间,各乡镇、经开区要灵活掌握工作进度,政策宣传同时认真仔细进行筛选工作,精准确定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人员,确保准确无漏报。2021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筛查表(详见附件1),由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后,扫描PDF于8月16日下班前报送至县脱贫办。 

  (二)审核公示:8月21日至10月31日。乡镇、经开区要利用教育部门提供的中、高职贫困学生学籍信息,联合对本地初、高中毕业生升学就业情况逐一进行筛查,同步组织所辖各村对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返校学习的贫困家庭中、高职学生开展逐户摸底排查,通过采取连线视频、微信留言、在线截图等多种手段方式,帮助学生取得学习证明,共同精准确定补助对象,为后续补助奠定基础。补助对象确定后其所在的乡镇、经开区要组织补助对象所在的村进行乡(镇)、村两级公示,每级公示期不少于10天,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流程参照附件2完成。 

  (三)发放录入:11月1日至5日。对公示无异议的补助对象,将补助材料上报县脱贫办后实施补助,补助资金以一卡通(折)形式及时足额补助到贫困家庭。随即各乡镇、经开区建立补贴工作台账,做好发放确认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到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 

  (四)总结验收:11月6日至15日。乡镇要组织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对辖区内贫困户摸底排查、政策宣传和发放确认全覆盖。乡村振兴局将对秋季学期补助情况开展全方位查验,重点查看动员部署、工作推进、补助发放、台账建立、发放确认等环节,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县通报,对政策落实打折扣、失职渎职行为的而造成的错报、漏报现象将移交纪委监委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乡镇和村要高度重视起来,及早动员部署,精准确定补助对象,主动帮助学生对接中、高职学校,开具学习证明,切实让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及时获得补助支持,实现应补尽补。 

  (二)程序严谨,环节细致。严格执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及时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并形成会议记录,建立学期补助台账。县乡村振兴局将开展一次明察暗访,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要将执行和落实的每一个环节做实、做细,确保申请人员信息准确,无错报、漏报现象。 

  (三)强化监管严格考评。各乡镇、经开区要将“雨露计划”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出现政策执行有误、工作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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