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21〕34号)和《中共通化市委办公室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办法〔2022〕4号)要求,我局代政府起草了《通化县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如下:
《方案》(征求意见稿)对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在耕地保护中的主体责任,推进构建网格化的耕地保护监督体系,确保我县牢牢守住耕地红线,扛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方案》(征求意见稿)共有四个方面:一是明确了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二是全面建立田长制组织体系;三是明确田长制主要工作任务;四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技术手段,加强宣传引导,推动田长制全面落实。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2022年6月17日—7月16日(共30天)。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1.邮寄地址:通化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耕地保护监督科(地址:同德路237号),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通化县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电子邮箱:thxytgz@163.com
附件: 通化县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通化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7日
征集结果:无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