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员优惠政策
广大城乡居民:
根据通政发﹝2016﹞13号文件精神,凡具有通化县户籍,年满16周岁及以上,男年满55周岁及以下,女年满50周岁及以下,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新参保缴费后实行政府给予一次性缴费补贴政策,具体政策如下:
一、实施范围
凡具有通化县户籍、居民身份证并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及大学毕业生均可参加。
二、补贴标准
新参保人员参保缴费时,按如下标准给予一次性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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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年龄(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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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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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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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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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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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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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5(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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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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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0(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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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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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保手续
参保人员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自愿选择我县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110%、120%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
四、补贴办法
新参保人员缴费后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缴费凭证(缴费本人委托他人办理补贴需持参保人户口本、身份证、缴费凭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社会保险局大厅申领缴费补贴。
参保缴费地址:通化县社会保险局一楼经办大厅
咨询电话: 0435-5224250
0435-5222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