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名称 |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
|
法律依据
|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吉林省贯彻(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
|
办理程序
|
外国人入境前,用人单位到通化市劳动保障局就业科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
|
办事条件
|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应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技能核两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历; 3)、无犯罪记录; 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5)、持有有效护照和职业签证以及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
|
承诺时限
|
符合条件即来即办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数量限制
|
不限
|
|
全部审批
材料目录及申请书示范文本
|
1)拟聘用外国人原因申请报告; 2)拟聘用外国人的履历证明; 3)聘用意向书; 4)拟聘用外国人从事该项目的学历资格证明; 5)拟聘用外国人本国医疗机构近期出具的健康证明; 6)外国人有效护照正本及复印件; 7)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 8)填写《外国人就业申请表》。
|
|
备注
|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高级管理技术、管理岗位,有特殊技能国内暂缺适当人选,有特殊需要,且不违反《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和《吉林省贯彻(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的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