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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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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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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吉发[2002]18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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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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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核下岗职工身份认定表; (2)填写《再就业优惠证》申领表; (3)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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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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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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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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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到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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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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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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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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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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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审批材料目录及申请书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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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4张1寸免冠近照; (3)出示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4)出示国有(集体)下岗职工身份认定表; (5)填写《再就业优惠证》申领表; (6)提交《失业就业登录证》; (7)低保家庭出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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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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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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