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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县机动车新车注册登记服务

作 者:公安局 来 源:公安局 时 间: 2016-12-08

 

 

一、事项名称:新车注册登记

二、设定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 号令

三、申请条件: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四、办理材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机动车的来历证明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原;

(三)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副联原件;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  

(五)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复印件。

(六)属于国产机动车的,收存合格证原件。其中,属于使用底盘改装机动车的,还应当收存底盘合格证原件;

(七)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五、办理地点:快大茂镇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

六、办理时限: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七、收费标准:吉省价格联(2009254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

(一)大中小型机动车注册登记:125.00/辆;

(二)摩托车托车60.00/台。

八、联系电话:快大茂镇车辆管理所 5222748

九、办理注册登记的业务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查验岗查验机动车、受理---大厅受理岗受理---收费岗交费--制证岗制证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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