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人社局严格按照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申请进行职业技能鉴定人群按照文件精神向县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403室,电话:5223 463)提出鉴定申请,达到鉴定条件后,由县人社局向上级部门提出鉴定申请,组织鉴定。《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7】1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