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设定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六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申请条件:吉林省内户籍居民
办理材料: (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 ;(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办理地点:通化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35-5264429
附:1、办理流程
2、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