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护照法》第五条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申请条件:吉林省内户籍居民
办理材料:(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二)居民身份证;(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办理地点:通化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35-5264429
附:1、申请普通护照办理流程
2、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