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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经营许可

作 者:赵敏 来 源:通化县畜牧业服务中心 时 间: 2016-12-07

 行政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类事项信息


事项名称

兽药经营许可

办理部门

通化县畜牧业服务中心兽医药政科

办理地点

通化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联系电话

18804358023

监督电话

0435-5222496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时限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二条

审批程序

申请—受理—材料审核—现场核查—核准—发放许可证

前提条件

   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

 (二)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

 (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

法律法规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四条

申报材料

新兽药经营机构设立许可:

1、《吉林省兽药GSP检查验收申请书》(畜牧业服务中心网站上自行下载);

2、企业人员情况一览表;

3、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图;

4、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的方位示意图及内部平面布局图;

5、企业经营场所、仓储、验收养护等设施、设备情况表;

6、企业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7、企业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吉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情况的自查报告。

8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预先核准兽药机构名称。

新兽药经营机构变更:

一、变更经营场所面积,变更仓库位置,增加、减少仓库数量、面积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变更主管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的:

1、变更申请书

2、变更事项相关文件材料;

二、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的:

同新兽药经营机构变更一

三、变更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的:

同新兽药经营机构设立许可所需申报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均需一式3份

权力运行流程图

附件:事项外部运行流程图.doc   

服务表格

附件:申请表.doc

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事项常见问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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