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办公自动化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办事服务>办事指南

注销重复户口

作 者:未知 来 源:县公安局 时 间: 2015-06-02

事项名称
  注销重复户口
设定依据     《吉林省公安机关办理户籍和居民身份证业务规范》
申请条件     无特殊说明
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办理地点     各乡镇派出所
办理时间     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变为当场办理
联系电话

    光华派出所:(0435)5751323;

    英额布派出所:(0435)5861003;

    果松派出所:(0435)3812363;

    三棵榆树派出所:(0435)5882099;

    大安派出所:(0435)3855110;

    大泉源派出所:(0435)5771321;

    二密派出所:(0435)5712324;

    西江派出所:(0435)5791366;

    四棚派出所:(0435)5878304;

    富江派出所:(0435)5891006;

    东来派出所:(0435)3831110;

    金斗派出所:(0435)5801110;

    兴林派出所:(0435)5767323。

办理流程

    派出所办理,报县(市、区)公安局备案。

    重登、误登注销户口业务改为重复户口注销,业务分为重登、误登、虚假户口三种业务,

    其中重登注销派出所直接办理,报县(市、区)公安局备案;

    重登注销的前提是姓名和身份证号有重复记录(去公安部数据比较);

    误登、虚假户口业务需要审批(走原审批流程)。

[ 纠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