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城镇基准地价等土地价格更新成果》解读
通化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侯俊峰
为使通化县城镇基准地价成果更加科学、客观、合理的反映通化县的地价水平,规范和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保持通化县基准地价成果的现势性,建立健全政府公示地价体系,按照《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吉自然资函〔2023〕1号)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起草了《通化县城镇基准地价等土地价格更新成果》。
一、起草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土地等级每五年重新评定一次。受相关因素影响,我县城镇基准地价已八年未更新,致使土地价格信号失真,影响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按照自然资源部相关通知要求,结合省自然资源厅的统一部署,我县组织开展了此次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二、制定过程
依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技术规定,我县于2022年7月启动了全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在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下,收集了分等定级、基准地价更新的各项数据及资料,研究确定了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基准地价测算、基准地价修正体系的技术路线和技术方法,及时完成了文本的编制、图件编绘和数据库建设等工作。初步价格形成后,于2022年11月8日组织召开了由县人大、政协、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及相关部门代表参加的听证会;2024年7月至8月,《草案》广泛征求了意见、并通过省厅组织的专家评审,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25年2月1日起执行。
三、制定结果
(一)执行范围
执行范围为县城中心城区(经开区和快大茂镇)及除中心城区范围外的其余14个乡镇辖区内的国有建设用地。
(二)土地等级确定
1.县城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以网格为定级单元,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法确定定级单元作用总分值,总分频率曲线法确定土地级别界限分值,依次划分土地级别,在检验调整后,最终确定更新土地级别。通化县中心城区按照商服用地、居住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分别划分三个级别。县中心城区土地级别图范围以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参照相应土地末级执行。更新后的县城中心城区商服用地基准地价为624~1456元/平方米(平均涨幅6.78%);居住用地基准地价为305~542元/平方米(平均涨幅8.03%);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为175~353元/平方米(平均涨幅1.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为188~346元/平方米(平均涨幅1.03%)。
2.县城中心城区外的14个乡镇分等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法确定综合分值,利用数轴法和总分频率曲线法对综合分值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各乡镇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按照商服用地、居住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划分出三个等别。
一等乡镇4个:果松镇、二密镇、光华镇、大安镇;
二等乡镇5个:英额布镇、大泉源乡、三棵榆树镇、金斗乡、西江镇;
三等乡镇5个:富江乡、四棚乡、兴林镇、石湖镇、东来乡。
更新后的基准地价分别为:商服用地基准地价为278~576元/平方米(平均涨幅5.06%);居住用地基准地价为175~260元/平方米(平均涨幅3.88%);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为132~162元/平方米(平均涨幅7.4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为162~182元/平方米(平均涨幅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