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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5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作 者: 时 间: 2021-08-20

陈柳清委员: 

  您在县第十届政协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出租车管理的建议》(第59号提案)收悉,县交通局答复如下: 

  感谢陈柳清委员对通化县出租车市场健康、和谐、稳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正如陈柳清委员所说,出租车是城市的重要“窗口”和流动“名片”,出租车行为可以直接体现出一座城市的整体形象和素质。所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提高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打造通化县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对巩固深化保持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出租汽车市场管理力度和宣传力度 

  1.加强对出租车停靠的建设和管理:我们交通部门将与城建、交警等部门沟通协调,在道路合适的位置如:火车站、商场、医院、学校等地方为出租车和乘客乘车设置更多乘车站点,避免出租车乱停乱靠,乘客有序上下车; 

  2.加强出租车驾驶员教育和宣导。每年都定期组织培训驾驶员,学习出租汽车相关法律法规和运营服务规范,全面提高出租车驾驶员文明素质,减少出租车司机的违章、违规、违法行为; 

  3.严禁在出租车内吸烟。根据《吉林省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在车内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识,严禁驾驶员在车内吸烟,发现给予诚信考核扣分处理,同时要求驾驶员提醒乘客不要在车内吸烟。 

  4.规范出租车驾驶员经营行为和形象。严禁出租车驾驶员运营中穿戴奇装异服,文身、赤膊、穿背心等不规范行为。加大出租车乱停乱放和车容车貌的检查力度;对驾驶员招揽乘客行为加以规范,避免生拉硬拽现象对出租车司机日常经营行为加大考核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扣分和查处,定期进行公示,警示其他驾驶员守法经营,宣传、教育司机使用文明语言,做文明驾驶员。 

  5.加大对出租车的监管力度严把从业人员准入标准,在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时,对50岁以上人员,要求提供身体健康证明,在诚信考核中因服务态度恶劣被投诉且查实的从业人员列入“黑名单”,禁止从事出租车经营,同时对违法从业人员加大处罚力度,遏制违法行为发生。 

  根据政协委员的建议,今后通化县运输管理所将继续提高出租车行业管理水平,规范出租车从业人员经营行为,让出租车行业成为我县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2021年4月25日 

  

    承办部门联系人姓名:山炳元     联系方式:5236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