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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8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作 者: 时 间: 2021-08-20

崔永坤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医药企业技术人员培训的建议》(第81号提案)收悉,县人社局答复如下: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转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0]11号文件要求,目前,人社部门针对企业职工开展的培训主要有以下补贴:(一)岗前培训补贴。企业新录用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学时5元。培训时限,A类240学时、B类120学时、C类80学时。(二)转岗转业培训补贴。对企业自主确定的转岗转业在职职工,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转岗转业培训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学时5元。培训时限,A类240学时、B类120学时、C类80学时。(三)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对企业职工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取得相应职业(工种)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职业培训补贴。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培训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500 元、800元、1000元,培训时限不少于80学时。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补贴按照《关于技师培训项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吉财社[2014]541号)文件执行。(四)职业技能竞赛补贴。鼓励企业广泛开展班组、车间之间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荐优秀选手参加企业或人社部门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赛。对人社部门组织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企业职工职业技能赛,按每个项目3万元给予组织赛的企业职业技能赛补贴,每个项目参加比赛的企业职工不少于30人,同一企业同一项目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技能赛补贴,规上企业每年享受职业技能赛补贴的项目不超过10个,其他企业不超过5个企业申请职工职业技能赛补贴,需提供参赛人员花名册、赛视频资料。企业在开展职业技能赛前,应将赛工作方案、参赛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五)安全技能培训补贴。企业职工参加安全技能培训(含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按《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吉林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 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应急安全基础联[2020]46号)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上述培训补贴不含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获奖人员奖金和工杂等其它费用。(六)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企业在职职工(含见习期)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职业培训补贴,“紧缺急需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相应上浮15%。(七)以工代训补贴。对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给予最长不超过 6个月的补贴,并拨付给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不足1个月的,按照实际开展天数计算补贴。 

  如果企业想开展相关培训,到我局提前申请审批,联系电话:0435-5223463 

                         

 

 

2021年8月9日 

  

    承办单位联系人姓名:杨力铭     联系方式:13630752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