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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7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作 者: 时 间: 2021-08-16

齐丽坤委员: 

  您在县第十届政协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开展禁用塑料袋的建议》(第76号提案)收悉,县发改局答复如下: 

  按照《吉林省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规定》,自2015年以来,我县积极开展“禁塑”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明确我县各部门在“禁塑”工作中的职责,县政府成立了“禁塑”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同时,于每年年初下发“禁塑”工作方案,并由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会议,对全年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二、开展宣传活动 

  为提高广大群众对“禁塑”工作的认识、激发群众参与到“禁塑”工作中来,县政府积极组织各成员单位于每年6月份左右开展集中宣传。同时,宣传部、广播电视台、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及工作特点,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禁塑”宣传 

  三、开展督导检查 

  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吉林省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规定》对我县“禁塑”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截至目前,我县大型商场和超市执行“禁塑”工作基本到位。 

  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禁塑”工作实际,下一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继续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工作,巩固好前期工作取得的成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途径进行宣传,要让广大群众对“禁塑”工作入脑入心,拒绝塑料袋,重拾菜篮子。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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