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忠仁等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拉砂车管理的建议》(第10号建议)收悉,县交通局答复如下:
2021年我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通化县道路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交安办字〔2021〕3号)、《吉林省运输管理局关于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和非法改装治理工作的通知》(吉交联发〔2019〕93号)要求,根据国家和省治超工作统一部署,依据《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开展集中整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3月31日,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召开了“通化县道路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会议”。我县32家重点源头企业及砂石厂站参加了会议,并现场签订责任书。
4月22日,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召开会议,加大对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治理力度,加强“治超”宣传工作。会后还在辖区沿线乡镇村屯开展了“治超”宣传活动。
3月4日至今,我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大泉、大川、快大茂、下排、三棵榆树镇等地开展联合执法7次,出动路政和交警人员70人次,检查车辆110台次,处罚违法超限运输车辆23台。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领导,建立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车辆监督管理工作,坚决打击车辆违规改装行为;加强调查,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协作,坚持责任制,力争治超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
感谢张忠仁等代表对交通事业的关注、支持、理解。
2021年4月 30日
承办部门联系人姓名:马 永 联系方式:5236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