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通化县农用车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通县安委办字〔2025〕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办公室、吉林通化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监站,安委会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农用车(含“四不像”)安全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经县委、县政府决定,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用车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通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29日
农用车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农用车(含“四不像”)等非营运性车辆违法载人交通行为,通过深入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提高农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从根本上遏制农用车辆违法载人现象,确保全县安全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5月底。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源头管控
1.摸清底数。各乡镇(经开区、街道)要以村为单位,对辖区内农用车辆(含“四不像”)的数量进行摸底,按照已上牌车辆和未上牌车辆分别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车辆型号、所有人、车辆种类、颜色等基本信息。各村(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车辆信息。
2.责任到人。要建立农用车辆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农用车辆包保责任制度,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以乡镇干部、村干部为包保责任人,确保每一台农用车辆都要有人包保。结合实际签订承诺书,从而避免非法载人、恶劣天气作业等危险行为导致事故发生。
(二)强化监管执法及隐患排查
3.紧盯重点车辆。要密切关注农村地区“两客一危”以及校车、货车、面包车、农用车(含“四不像”)、摩托车等车辆,严禁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验、达到强制报废和注销条件、未审验和未换证的机动车及驾驶人违规上路。持续开展“亮尾工程”,督促农业机械、拖拉机运输机组、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农用车辆粘贴反光标识,降低夜间行驶安全风险。要强化“四不像”农用车治理,坚决防止道路交通亡人事故发生。
4.强化隐患排查。要紧盯农机站、合作社、种粮大户等部位以及春耕期间农民群众集中出行路段、农村客运途经线路、事故多发点段等公路沿线,采取“线上+线下”等方式强化隐患排查,及时增设完善警告标志、标线、减速设施、示警桩、交通信号灯。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从重从严处罚,强化严查严管的震慑效果
5.强化路面管控。紧盯“一早一晚”农民群众出行集中时段,强化警力部署,采取设立固定检查卡点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主要路段巡逻管控力度,提高见警率。要加大春耕期间农用车、面包车等的路面管控力度,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超速、违法载人、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大曝光,有力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6.强化出行服务。要畅通信息渠道,精准掌握农民群众春耕出行运力需求,及时协调调度班线客车、公共汽车、志愿车队等运力,通过新开线路、延长线路、点对点预约式服务等方式,开展春耕班车客运服务,全力保障农民群众出行需求。要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做好大风、大雾、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提醒农民群众做好出行应对。
(三)提升居民群众安全意识
7.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作用,用好农村大喇叭、移动宣传车等基础手段,结合典型事故案例、突出违法行为以及影响交通安全的重点风险因素,组织开展春耕出行交通安全宣传。充分发挥“一村一警”作用,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引导农民群众安全出行。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经开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用车(含“四不像”)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细化具体工作举措,落实落细任务分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落地见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牵头部门发挥好统筹推动作用,配合部门积极主动向前,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力量要同向发力,齐抓共管。
(二)严格排查整治。各乡镇(经开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严从细加强排查整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坚决杜绝重形式、走过场、应付了事。
(三)注重方式方法。农用车安全整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敏感度高,要注重教育引导,要理性平和开展工作,要防止简单化、粗暴化推进工作,引发负面舆情。要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妥善应对舆情,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扎实有序推进整治行动。
(四)强化督导检查。县安委会将组织纪委监委及各成员单位成立联合督导组,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实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先进经验做法予以推广,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任务推进缓慢,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
各乡镇(经开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于5月31日前,要将整治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送至县安委办。
联系人: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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