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通化县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修订的批复
通政函〔2024〕45号
县水利局: 《通化县水利局关于对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修订的请示》(通县水利〔2024〕104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对我县原有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进行修订。你局要根据有关规定,牵头组织抓好五十四条河流管理工作。
此复
通化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