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省经济数据核查工作组来到通化县对经济数据工作进行抽查,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力做好支持配合,县长孙继民现从外地赶回主持召开汇报会,常务副县长王军汇报数据自查工作。汇报会后,抽查组分别抽查了投资项目单位和规上工业企业。
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通化县现已对不符合统计联网直报要求的2户企业数据清零,待年底退库。同时,将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措施,认真领会抽查组提出的关于提高数据质量工作的指示精神,严守统计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不断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具体工作中严格做到以下四点。
一是严把“四上”企业和项目入库关。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四上企业”及投资项目的审批流程和审批标准,规范标准地填报审批材料,按照“先入库、再有数”原则,一经发现不达标的企业,立即停报各项统计数据,并及时从联网直报企业名录库中剔除,切实把企业源头数据搞准搞实;加强统计名录库质量控制,确保数出有门。动态维护联网直报单位信息,核实新增、变更、注销单位信息无误后方可在程序平台上进行维护更新,确保基本单位名录库单位真实、指标完整、数据准确。
二是围绕统计“四条红线”,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 对其他联网直报企业继续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通过检查,加大统计执法处罚力度,严厉打击不履行统计义务、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加大统计执法纠错力度,及时纠正基层单位不重视统计工作、不支持统计工作、不配合统计工作的错误行为;加大统计执法教育力度,强化基层统计单位的统计法律意识。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素质。认真落实《统计“十三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着重加强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特别是要做好对基层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执行统计方法制度的检查。一方面,健全统计报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资料的审核、统计档案管理等统计制度;另一方面,强化对统计人员的经常性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是建立数据质量管控长效机制。健全和完善数据采集、审核、评估等各环节的制度措施,补充和夯实《通化县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通化县统计数据评估管理办法》《通化县基本单位名录库质量管理办法》《通化县企业一套表数据质量控制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统计工作流程,提升基层统计人员责任心意识,着重加强指导基层统计基础规范,切实提高统计基础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
通化县统计局 张贵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