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引导作用,根据《吉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现就2018年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扶贫与开发相结合,按照县脱贫攻坚工作要求,优先支持特色产业扶贫项目,增强贫困村自我发展能力,助推村级产业发展,早日实现脱贫致富。
二、资金分配情况
通化县2018年县级配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金额(万元)
|
责任部门
|
合计
|
350.3
|
|
通化县转水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发展高效温室车厘子扶贫项目
|
英额布镇新英村
|
210
|
脱贫办、英额布镇政府
|
手工艺品编制培训费
|
|
3.04
|
脱贫办
|
项目可研、设计、评审费用
|
|
40.55
|
脱贫办
|
富江乡泉源沟村砬子沟屯自来水维修项目
|
富江乡泉源沟村
|
5
|
富江乡政府
|
通化聚鑫经济开发区天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扶贫项目
|
|
37
|
聚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二密镇八道沟村“油坊”扩建项目
|
二密镇八道沟村
|
20
|
二密镇政府
|
果松镇东明村食用菌种植项目
|
果松镇东明村
|
34.71
|
果松镇政府
|
监督电话:0435-5222485
三、项目主管部门
县脱贫办。
四、资金管理与监督
(一)财政局负责专项扶贫资金的日常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二)脱贫办负责扶贫项目的日常管理,对项目实施情况要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财政局对县级专项扶贫资金实行绩效管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下年度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因素。
通化县财政局
2018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