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大泉源畜牧站,土地使用证号:无(依据乡镇档案)地址:通化县大泉源乡大泉源村二组,土地面积330平方米,因土地使用证丢失,现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及相关规定,准予补发证书。联系电话:5232447
通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权利人:大泉源畜牧站,土地使用证号:无(依据乡镇档案)地址:通化县大泉源乡大泉源村二组,土地面积330平方米,因土地使用证丢失,现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及相关规定,准予补发证书。联系电话:523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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