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宋正龙,房屋所有权证号:(无证号依据乡镇档案证明),建筑面积72平方米,坐落:通化县四棚乡三人班村五组,因房屋所有权证丢失,现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及相关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准予补发证书。 联系电话:5232447
通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权利人:宋正龙,房屋所有权证号:(无证号依据乡镇档案证明),建筑面积72平方米,坐落:通化县四棚乡三人班村五组,因房屋所有权证丢失,现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及相关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准予补发证书。 联系电话:523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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