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通化县地方税务局,土地使用证2002-052110011号 地址:通化县快大茂镇同德路,因土地使用证丢失,现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及相关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准予补发证书。联系电话:5232447
通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