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0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通化县快大茂镇团结路1788号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信息综合科
联系方式: 0435-5232476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用途 |
备注 |
1 |
杜祖贵、贺立红 |
宅基地 |
通化县金斗朝鲜族满族乡砬缝村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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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