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不动产公字【2020】07号
张玉良生前与王亿英共有一处不动产,坐落于通化县快大茂镇利民街,建筑面积119.17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通县房权字第11226号。
被继承人张玉良卒于2005年2月28日,现其有权继承人,被继承人张玉良的母亲刘淑梅、及被继承配偶王亿英,被继承人女儿张帆,于2020年09月16日向通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被继承人的母亲刘淑梅、及女儿自愿放弃此通县房权字第11226号房屋的50%份额房屋所有权的继承权。
依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上述的遗产房屋剩余50%份额由被继承人配偶王亿英继承。并现场签订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与此相关的权利人,共有人,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内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通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自公告之日十五个工作日后,准予确权登记。
通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