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办公自动化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魅力通化县>生态文明>规划报告

关于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宣传方案

作 者:县委宣传部 来 源:县委宣传部 时 间: 2017-03-29

中共通化县委宣传部

关于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宣传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通化县委 通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化县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县发〔2017〕4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努力在全县上下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营造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实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创建目标,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创新宣传方式方法,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十进”活动载体建设,大力开展普及宣传活动,激发广大群众关心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热情,形成众志成城共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良好局面,为我县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工作目标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良好创建氛围,不断提高公众知晓度和满意率,使生态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成为全县上下的广泛共识和行动自觉,我县对外知名度和美誉度得到不断提升。到2017年末,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知晓度达到80%以上,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宣传平台建设

        1.开设专题专栏。发挥电视、广播、网站等宣传媒体的传播效应,开设“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专题专栏,对全县的创建工作进行全程动态报道。大力宣传生态县建设成果,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2.编发工作简报。广泛收集工作动态和创建成果,利用简报形式集中宣传各单位进展情况。各单位要明确专人,积极对上传稿,按时完成宣传任务。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将在全县通报。

        3.加强标识建设。通过户外标牌、宣传栏等形式,大力推进公益性宣传标识建设,实现创建工作入眼、入脑、入心。按照节俭、醒目的原则,在县界交接处和县城显要位置,设立大型户外宣传标牌,扩大对外宣传效果。各乡镇(开发区)在原有国家级生态县创建标牌基础上,及时更换两块固定宣传标语牌和所辖村一块标语牌的宣传内容。全县规上企业要在辖区显要位置设立一块固定宣传标语牌,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全县各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村要利用宣传栏、板报、公告栏、电子滚动屏幕等阵地,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常态宣传,并认真做好展示档案留存。

        (二)扎实开展“十进”活动

        坚持全覆盖、无死角原则,在全县各领域深入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1.进万家。按照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任务分工,通过发放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加大面向基层群众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不留死角。

        2.进机关。在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大力倡生态文明理念,在固定醒目位置设置形式多样、便捷实用的宣传标识牌,持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机关工作人员私家车辆要粘贴宣传标识方可进入行政中心停车。

        3.进社区。通过定期举办生态文明讲座和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社区居民能够积极践行低碳环保的生活理念,节约用电,循环用水,主动选用绿色环保产品。

        4.进企业。在全县企业倡导循环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通过固定、醒目、生动活泼的方式,持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5.进校园。按照工作要求,将生态文明的创建标准贯穿于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之中,认真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有计划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6.进交通。在全县交通系统中积极组织员工进行环保培训,参加环保公益活动等。公交车、出租车上要通过电子语音、座椅座套、悬挂旗帜等方式常态化营造创建氛围。

        7.进工地。在全县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工地不断完善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和环保规范行为培训。在工地外围围栏设置国家级生态县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的宣传标语。

        8.进农村。结合“进百村、联万家”活动,各包联单位利用春耕、秋收等节点,利用商业冠名种子肥料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农村开展宣传活动。

        9.进商铺。在全县各类商铺中树立商场职工环保意识,积极开展绿色消费宣传等。商铺LED屏要滚动播出生态文明内容。

        10.进团体。在全县社会团体中开展相关活动,提高环保意识,持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突出重点宣传工作

        1.扩大公众知晓度。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开展以生态文明为主题的社会宣传活动。结合农村文化节、城市文化节,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提高宣传覆盖面。以充分体现调查结果的代表性,选取各行业工作人员为调查对象,发放生态文明知识调查问卷,确保公众知晓度达到80%以上。

        2.提升公众满意率。坚持惠民、利民原则,结合已取得的工作成果,加大宣传力度,使创建工作成为贴近基层的民生工程,激发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确保公众满意率达到80%以上。

        3.加大对外宣传力度。继续加强与中省直主流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邀请知名媒体到我县采访采风,提高我县创建工作知名度。在《吉林日报》《通化日报》刊发专版,全方位展现我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做法、进展及成效。

        4.加强培训力度。在全县“大讲堂、大培训、大提升”中专门开设关于生态文明课程,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在全县开展的乡局级领导干部、后备干部、企业家、入党积极分子、社区干部、村干部等不同类别的培训中,要有针对性的增设生态文明方面的培训内容,确保培训培训参考性指标达到100%。

        5.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要求,公开环境信息和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的比例,公开污染环境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环境信息公开率要达到80%以上。

        (四)开展普及宣传活动

        1.征集宣传标语。利用宣传平台,面向域内外征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宣传标语,宣传标语要准确体现生态文明创建的内容和要求,文字简练、主题突出、易读易记、朗朗上口,具有强烈的视觉、听觉冲击力和震撼力。

        2.开展专题活动。结合“湿地日”“地球日”等纪念活动,抓好普法计划和普及率调查两个工作环节,大力倡导健康环保的绿色生活方式,树立保护生态、节约资源的绿色消费观念。以开展新环保法知识竞赛、组织环保志愿者进社区开展新环保法宣传、专题培训等活动,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科学知识、环保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3.举办普法活动。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定期举办环保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基层群众环保法治意识。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创建意义,制定行之有效的宣传方案,落实责任领导,积极组织实施,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2.总结经验,及时上报。各单位要结合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好特色亮点的总结提炼,及时向生态县建设办公室、县政府信息网站、县广播电视台报送文字和影像信息,并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3.提早启动,加大督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抓紧时间开展相应的宣传工作,于3月上旬全部启动。并做好资料留存、总结和归档。县督查执行局将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督查力度,对按期不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及领导将进行问责。

  

 

 

中共通化县委宣传部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