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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以赴 攻坚克难---通化县2016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通化县2016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作 者:赵永贵 袁颖 来 源:通化县环境保护局 时 间: 2017-03-09

2016年,通化县着眼全局、更新观念,推进改革、创新机制,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品牌升级

通化县于2016年荣获国家生态县命名。在此基础上,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坚定生态文明政治觉悟,以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县为起点,巩固成果,创新和深化生态建设内涵,向更高层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推进,争做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新典范”的建设思路。2016年初编制完成了《吉林省通化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规划》,并于2016420日通过专家评审,426日提起人大讨论通过开始实施;同时完成了15个乡镇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规划》,于913日通过专家评审,1110日起开始实施。充分发挥宣传工作先导作用,认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五进”活动。进校园,2016年共创建县级绿色学校4所,先进个人5人,并完成7所省级绿色学校、9所市级绿色学校复检工作;进村屯,利用“6·5环境日”,由四个工作小组向村民发放宣传册10000余册,并在15个乡镇、1个开发区悬挂生态环境保护条幅32幅,并设立永久宣传牌16处;进社区,走进长安、东安等七个社区,组织“千人签名”行动;进企业,将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作为载体,对企业进行法制知识培训;进机关,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生态文明专题培训、辅导报告、网络培训,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

 同时,通化县全面完成了生态红线划定,规范了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空间,好中向优,稳步推进。

制定出台了《通化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通县发[2016]21号)《通化县人民政府及工作部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通政办发[2016]2号),全面落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为建设美丽通化县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清水工程

加大水污染防治行动力度,实施清水工程。开展了水污染专项整治,对东宝、红宝等6户企业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提标改造,开发区污水管网与污水处理厂并网,东大纸业限量生产,推广蟹稻、鱼稻、订单保鲜玉米、有机蔬菜种植,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县域内河均达到Ⅲ类以上水质。加大水生态恢复治理,对事涉水源或重要生态功能河流采取禁牧禁割禁游措施,保护和恢复水生态,持续推进坝前压柳318公里、建设柳编坝15公里、坝后20米植树11万株,建设水源湿地3000公顷,湿地栽植芦苇17万株,河道沙石滩栽植芦苇10万株,水生态得到有效恢复,提高了水环境自我修复、自我净化功能,全县地表饮用水源地水质均为Ⅱ类水质。开展了畜禽污染专项治理,规模以上养殖场环保不达标,采取不准享受政策补贴,与检察院联合提起公益诉讼等多种措施,杜绝规模以上畜禽污染;对村屯规模以下养殖户,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充分利用农村连片整治建设的堆肥场,组成合作社集中饲养;对个人养殖积极推广益生菌饲养和喷洒,有效降低恶臭气体污染。

蓝天工程

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力度,实施蓝天工程。以技术改造促进企业污染减排,投资16亿元对通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氨、尿素生产线进行原料与动力路线改造,把原年产10万吨合成氨、13万吨尿素的落后工艺改造成年18万吨合成氨、30万吨尿素的先进生产线,二氧化硫排放量由原来的318/年降到69/年,氮氧化物排放量由原来的318/年降到109/年,污水经水处理后送到造气炉生产工艺气体,由外排污水变为原材料,彻底减排。结合城市燃气改造工程,开展燃煤锅炉污染治理与淘汰专项行动。县城建成区除保留集中供热锅炉以外,全部煤改天然气;非建成区10吨以下改为生物质燃料或兰炭锅炉,农村淘汰4吨以下锅炉,两年间共淘汰78台燃煤锅炉,安装脱硫除尘设施12套。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开展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取缔了22处野外烧烤点,关闭了7户无油烟治理设施餐饮户,处罚了2户不正常使用油烟治理设施的个体户,正常使用油烟治理设施成为常态。2016年,开展“县城环境综合整治100天”清理整顿活动,加强了餐饮业油烟污染清理整顿力度,大型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到100%,中型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在90%以上,小型饭店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在80%以上。疏堵结合,开展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专项治理,将野外点火纳入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森警和环保联治联防,坚决遏制了野外焚烧秸秆污染行为,两年间建设了4户利用秸秆生产生物质燃料企业,解决了秸秆出路,也解决了淘汰燃煤锅炉替代能源不足的问题,建设了1户秸秆酿酒、2户青储、3户秸秆膨化饲料加工企业、1户秸秆碳基缓释肥生产企业,不仅使县域全部秸秆得到综合利用,也为周边地区消耗了大量秸秆。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制定了《通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管理、限制施工以及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方案》;环保、交通、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开展了淘汰高污染排放车辆(黄标车)专项治理。2016年,共淘汰高污染排放车辆142台。将?5辆县城公交车更换为纯电动公交车,8辆城乡公交车更换为油电混合动力公交车。

青山工程

综合施策,坚决打赢生态恢复治理攻坚战。2016年,否决了因环评手续不齐全的2户采石场、1户小规模露天矿建设,关闭了4户采石场。全面禁止了天然林采伐。为防治绿色沙漠,提高水涵养功能和恢复生物多样性,禁止了人工经营林采伐迹地栽植人工林,实施封山育林自然恢复。环保、纪检、检察、环保、林业、水利、国土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判处滥砍盗伐、毁林种参、盗猎野生动物等犯罪人员23人,毁坏护堤林2人;没收捕鱼工具127件,电视检讨道歉7人;处理行政公职人员11人,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生态环境保护秩序。清收林地2万亩,护岸林退耕1800亩,恢复湿地1340亩。